为了发展杭州运河旅游、打造运河旅游品牌形象,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杭州运河旅游品牌形象标识、名称和广告语方案。
一、征集内容
1、单项方案
(1)品牌标识
(2)品牌名称
(3)品牌广告语
2、组合方案
(1)品牌形象组合(包括标识、名称和广告语的组合 )。
应征者可提交多件方案或参加多类别方案征集。具体要求和规定详见《运河旅游品牌形象方案征集文件》。
二、征集对象
国内外关心、支持杭州运河旅游的自然人,均可以个人、团体或单位名义应征投稿。
三、评选及奖励办法
1、奖项设置
本次征集评选采取专家评选和市民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4类方案进行评选和奖励,并设以下奖项:
(1)特等奖(被征集方录用的组合方案): 1名,共1名;
(2)优胜奖:各1名,共4名;
(3)入围奖:各3名,共12名;
2、奖励标准
(1)单项方案奖金标准:
①品牌标识
优胜奖10000元/名;入围奖1000元/名。
②品牌名称
优胜奖5000元/名;入围奖500元/名。
③品牌广告语
优胜奖5000元/名;入围奖500元/名。
(2)组合方案奖金标准:
特等奖50000元/名;优胜奖30000元/名;入围奖3000元/名。
以上奖金均含税。
3、所有参加征集活动但未获奖者均可获得精美运河旅游纪念品一份。
四、征集时间和投稿方式
1、征集时间:2011年11月8日至2011年12月8日为止(外地稿件以邮戳为准)。
2、投稿方式:应征方案均以信函或当面交付的方式送达。
地址:中国浙江省杭州市小河路336号中国刀剪剑博物馆5号楼2楼杭州运河旅游运营中心(来稿请注明“运河旅游品牌形象方案征集稿件”)。
邮政编码:310015
咨询电话:0571-56078107
联系人:曹岚 周颖
电子邮箱:yunhezhengming@163.com
所有应征方案须注明应征者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详细信息,以便联系。
五、其他事项
1、所有应征方案恕不退稿,评选结果将在相关媒体上公布。
2、凡获奖方案一经公布,其所有权归征集方所有。征集方对其拥有修改权、使用权和解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
3、征集方保留对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4、应征者可登录杭州运河旅游官方官网(www.grandcanal.com.cn )下载《运河旅游品牌形象方案征集文件》并了解杭州运河旅游详情。
杭州市京杭运河(杭州段)综合保护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
《运河旅游品牌形象方案征集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