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运河综合保护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将对杭州市运河综合保护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主承销商选聘进行自主公开招标。欢迎具备合格投标人资格的国内法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杭州市运河综合保护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主承销商选聘
2、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包括:一家牵头主承销商、一家联席主承销商,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公司债券业务承销资质的金融机构;且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在响应截止日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注: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注:须提供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的投标活动。
(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特指证券公司与证券公司组成联合体,最多不超过2家),实行资格后审。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各方必须具有有效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2)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在联合体协议书中必须明确各联合成员的责任和义务;(3)招标文件中如未特别注明的,投标人指联合体各方。
*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投标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1年8月16日至2021年8月20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节假日除外);
(2)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杭州市江干区机场路117号天城国际1809室;
(3)投标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a、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b、投标人的企业简介、企业介绍信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C、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的资料。
注:招标人仅接受已报名单位的投标,联合体投标仅需联合体牵头人进行投标报名。
5、投标截止日期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 8月27日上午9:30(逾期不予受理);
(2)投标及开标地点:杭州市江干区机场路117号天城国际18楼会议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6、联系方法:
招标人:杭州市运河综合保护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机场路117号天城国际1809室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571-81065749
监督部门:杭州市运河综合保护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0571-85215282。
杭州市运河综合保护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