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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武林门码头及文化公园改造提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发表日期:2021-07-27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杭州市武林门码头及文化公园改造提升项目

(2)建设单位:杭州市运河综合保护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工程性质:改扩建

(4)行业类别:C5531 客运港口

(5)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杭州市武林天水单元内,东至中山北路,南临环城北路,西接杭州大厦坤和中心,北临大运河。

(6)建设内容:拟改造现有水巴泊位2个、新建游船泊位2个、巴士泊位1个、游艇靠泊区1个,岸线使用长度约450米;新建环北公园及码头南岸绿地区域绿地面积约13164 平方米,园路及铺装面积约 6076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10531平方米。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水环境主要保护目标:评价区域内的京杭大运河地表水体水质。

环境空气及声环境主要保护目标:项目附近的环境敏感点。

表1 项目拟建地周边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情况

类别

保护目标

坐标/m

保护对象规模

保护类型及级别

相对厂址方向

相对厂界距离/m

X

Y

街道

社区

小区

大气环境

天水街道

胭脂新村社区

胭脂新村

227092.85

3352673.07

居住区,7幢,约350人

二类区

SE

170

环北新村社区

环北新村

226257.96

3352638.91

居住区,6幢,约600人

SW

290

米巷街道

半道红社区

白马公寓

226416.55

3353051.56

居住区,5幢,约1932人

NW

140

朝晖街道

大家苑社区

中北花园

226997.21

3353124.82

居住区,2幢,约300人

NE

190

杭州市天水小学

227017.41

3352631.21

学校,师生约550人

SE

190

声环境

天水街道

胭脂新村社区

胭脂新村

227092.85

3352673.07

居住区,7幢,约350人

达II类标准

SE

170

环北新村社区

环北新村

226257.96

3352638.91

居住区,6幢,约600人

SW

290

米巷街道

半道红社区

白马公寓

226416.55

3353051.56

居住区,5幢,约1932人

NW

140

朝晖街道

大家苑社区

中北花园

226997.21

3353124.82

居住区,2幢,约300人

NE

190

杭州市天水小学

227017.41

3352631.21

学校,师生约550人

SE

190

水环境                 

京杭大运河

/

/

通航,河宽约85m

/

W

紧邻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环境空气

施工期环境空气污染主要来自车辆行驶扬尘、堆场扬尘、搅拌扬尘,通过采取措施,可降低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运营期本项目基本无大气污染物产生,通过公园加强绿化种植,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是有益的。

(2)水环境影响

施工期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建筑材料堆放、土石方堆放等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污废水、施工机械冲洗产生的含油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等。营运期对水体产生影响主要来自陆域和船舶生活污水及船舶油污水,均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

(3)固体废弃物

施工期本项目固废通过及时清运、临时堆场覆布遮盖,同时四周设置围挡等措施,有效防治固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营运期本项目主要为游客生活垃圾,经环卫部门统一清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

施工期本项目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四周设置隔声围挡,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营运期本项目控制车辆进出车速,公园临道路两侧种植吸噪绿植,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项目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见表2。

表2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项目

污染防治措施

预期效果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

①渣土运输、防止工地起尘、道路扬尘、洒水、车辆冲洗等措施;

②弃渣设置毡布或塑料薄膜覆盖。

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

船舶靠岸后关闭辅机,接岸电;加强公园景观绿化

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

①修建排水沟、沉砂池,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

含油废水隔油沉淀后回用;禁止排入周边水体;

②施工期生活污水利用现有公园公厕,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至城市污水处理厂。

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

船舶污水经收集上岸后,纳管至城市污水处理厂;

游客、管理人员生活污水经公厕处理后纳管排放;

船舶油污水运至指定接收单位处理。

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防治措施

施工期

①合理安排施工计划,施工机械在远离保护目标的位置;

②选用低噪设备;

③设置临时隔声围挡。

满足足《建筑施工场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2011

运营期

控制车辆进出车速,禁止鸣笛;公园临道路两侧种植吸噪绿植

达到《声环境质量标 准》(GB3096-2008)》2类及4a类标准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

①弃渣在渣土中转场临时堆放,及时清运;

②临时堆放必须覆布遮盖,同时四周设置围挡;

③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规范处置

运营期

定期清扫路面,收集固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规范处置

五、环境影响报告评价初步结论

杭州市武林门码头及文化公园改造提升项目符合国家和浙江省的产业政策要求,项目选址符合杭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分区等相关规划要求。在严格落实环评文件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污染物排放能够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能够满足总量控制要求。该项目建设运行后能够维持区域环境质量等级不变。

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本评价认为杭州市武林门码头及文化公园改造提升项目在拟选地址建设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如需查阅相关信息,可致电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时限自2021年7月28日起至2021年8月10日。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将征求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等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公众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或建议等。公众意见表见网页公示附件。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反映意见或建议。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自2021年07月28日起至2021年08月10日。

十、联系方式

(1)单位名称:杭州市运河综合保护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天城路85号

联系人:许工    联系电话:15990064303

(2)环评机构名称: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杭州市余杭区联创街199号 3号楼

联系人:沈工     联系电话:18395547586  

(3)审批部门: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拱墅分局  电话:(0571)85131210

附件:公众意见表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pdf

公示发布单位:杭州市运河综合保护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2021年07月27日